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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C姓员工劳动纠纷一事的法律意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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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姓员工劳动纠纷一事的法律意见

WX总裁:

   得知贵公司一C姓员因其旷工十天且向公司提出若干主张一事,提供如下法律意见:

简言之,为:该补缴的补缴,该扣款的扣款,该处罚的处罚。

1、十天前,C姓员工通过微信向公司负责人发来短信,称“我家里这两天有点事,请两天假”。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,员工请假,必须说明请假事由,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(突发性病假等除外),填写《请假单》,经主管领导审批后,方可生效。C姓员工没有履行有关请假及批准的相关手续,因此,他的所谓微信请假无效。C姓员工未履行请假报批手续擅自旷工已有十日,无论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,还是公司规章制度,将其此种行为定性为旷工,应准确的,毋庸置疑!

2、既然C姓员旷工十日以上,那么,无论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,还是公司规章制度,对其作辞退处理,亦即解除劳动合同,是合法且合情合理的。法律依据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“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”。

3、既然公司因C姓员工连续旷工而依法解除与C姓的劳动合同,那么,就无需要补偿其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条规定的一个月工资的无过错辞退补偿金。

4、既然公司因C姓员工连续旷工而依法解除与C姓的劳动合同,那么,就无需要支付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六条、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。

5C姓员工在入职之时,向公司声称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,还有四个月,并主动表示这四个有期间不要公司帮他缴纳社会保险。由于公司的管理人员没有将此等对话或者电话进行录音,也没有要求其出具书面承诺书,或者签署相关协议等,尽管其此种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,但是,在C姓向公司要求补缴其社会保险时,公司依法得补缴。法律依据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四条和第五十八条。此款项,是缴纳给社会保险中心,还是以现金支付给其本人,并不重要。只是一定要留据!

6C姓员要求公司帮其补缴住房公积金,公司亦得依法补缴。法律依据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第十三条第二款。

7、上述第56两点,合计不会超过一万元。

8、但是,鉴于C姓员是因旷工被辞退的,因此,《劳动合同》中所约定的劳动报酬,未支付给其的部分,可以执行公司规章制度,按照贵公司《员工手册》第六节“员工考勤制度”第三部分“考勤”第四点,“3.4旷工:扣除当天工资,罚款400/天(200/半天)。”旷工每天扣罚400元,仅以10旷工天计算,那么,当扣除4000元。

9、员工旷工,是一种违约行为。按照双方签订的《劳动合同》第九条“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”第一款“合同期内,双方中途皆不得违约。若一方违约,违约方将承担壹拾万元违约金,并且赔偿守约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(含培训费、合同赔款等直接经济损失,以及可得利益损失等间接经济损失)。”之约定,该C姓员工得承担十万元违约金。在此如果贵公司从人情(此处非人道主义)角度,仅仅要求C姓承担一万元的话,那么,C姓员工如果坚持和贵公司唱反调,那么,他将得不偿失!

10、据悉,C姓员工“请假期间”已经到其它公司上班,违反了《劳动合同》第九条第二款“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在外兼职,为其他企业提供相同或相似技术服务。若违约,将自愿承担违约金壹拾万元。”得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
如果C姓员工再次向公司主张相关所谓权益时,您可以将我的此意见转告与他,让他慎重考虑,自行决定自己的行为!

以上法律意见,仅供贵公司处理C姓员工劳动纠纷时参考!

宗潜

1891462067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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